广州将实施城镇基本医保办法 10年缴费年限不变 《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将实施 新医保缴费年限仍为10年
本报讯 (记者陈捷)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广州正在研究有关方案,实现全民医保。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暂未接到国家和省的文件指示,但广州市一直在以“全民医保”为目标,覆盖外来工、个体户等人群的新医保办法即将实施。 据悉,新医保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共收到上千条意见和建议,集中反映在缴费年限问题上,后经多方研究讨论,决定维持原来的10年缴费年限不变。、
新医保办法已送市法制办
“看到有关媒体的报道,我也很吃惊。”该负责人昨天向记者表示。他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可实现全民医保,广州正在研究相关方案,很快就会开始实施”的说法,可能是针对国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方案》可望实施、广东省、广州市继续完善医保体系的情况下提出的,但目前广州市劳动部门仍没有接到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指示和通知。
该负责人还表示,广州市的医保政策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实际上,劳动保障部门也正努力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全民医保”的目标。他透露,去年9月起公开征求意见的《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已经修改定稿,并送至市法制办审核,如果没有发现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有冲突之处,很快就会由市政府颁发实施。
新医保办法把适用范围扩大至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本市户籍的个体经济组织雇主及其雇工,以及达到规定年龄范围且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本市城镇户口人员。另外,未成年人、大学生、公务员等人群也将尽快纳入医保体系。
征求意见后维持原10年缴费
据该负责人介绍,《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自公开征求意见以来,一共收到社会各界上千条意见和建议,其中集中反映在缴费年限由现行的10年延长至15年的问题上。后经多方研究讨论,决定维持原来缴费年限不变。
也就是说,新医保办法实施后,仍维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少于10年,才能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一年的缴纳或者发放标准,为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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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佛正试点“全民医保”
该政策拟向全省铺开,取消个人账户,覆盖失业城镇居民、学生儿童、进城务工人员等
本报讯 (南方日报记者 徐林谢思佳 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世玲)城镇职工有医疗保险,农民有农村合作医疗,那这两大群体之外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家属、在校学生、农民工等群体怎么办?
据有关消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方案》有望在3月份的全国“两会”后予以公布。对此,记者昨日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方潮贵,他表示,该方案的出台将可实现全民医保,广州和佛山已经试点,并拟向全省铺开。
根据有关规定,新的医疗保险制度的范围是“城镇职工制度没有覆盖”的人群,包括失业城镇居民、学生儿童、进城务工人员等。方潮贵表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个人出一部分钱,政府出一部分钱,其新规定的覆盖范围兼顾了剩余的“真空”地带。
据悉,由于城镇职工有医疗保险,而农民又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此一来,城镇个体工商户、无业人员、职工家属、在校学生等必然成为医疗保险的“真空”地带。“新制度就是考虑将这部分人纳进来。三个部分加在一起足以形成全社会范围内的全民医保。”
据悉,我省“全民医保”将不设个人账户。如此一来会不会让个人的救命钱变得没有着落?对此,方潮贵解释,新制度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有所不同。后者设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分别用于支付住院和门诊。但根据有关方案的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都是参保人自己出的钱,政府没必要先收起来,再拨回个人账户,因此直接进入统筹账户
当然,也有不少人对取消个人账户存在疑义。有参保人质疑,如果不得病那保费不是白交了?但有关专家认为,个人账户仅仅是考虑到参保人接受心理的过渡之策,大方向是在新制度中全部取消。如果个人账户依然存在,那么个人随意处置医保资金的现象将会继续存在,新制度也就失去了“强制缴费”、“强制保险”的作用。这也会直接导致资金难以大量筹集,也不利于分散个人医疗费用支付的风险。
“对广州和佛山来说,这并不是新制度了。”方潮贵介绍,这两个城市已经在2005年先行试点。在实际试点操作中,一般大病都可以报销50%以上,最高限额为3万到5万元。参保人每人每年出几十元到一两百元,政府出几十元到一百元,全部进入统筹账户,主要用于大病等花费较大的特殊门诊。未来不久,这一政策将向全省推广,全民医保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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